四川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录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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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01-01 10:48来源:四川财政 按照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川财规[2019]9号)要求: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即为已完成四川会计信息采集的人员,如果未完成,点此处进入完成信息采集>>) 二、继续教育系统登录 对于继续教育有疑问 请咨询官方客服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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