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重庆会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重庆市会计继续教育相关安排如下:一、重庆会计继续教育对象2023年度重庆市会计继续教育对...
扫码购买重庆会计继续教育,足不出户,全程帮助办好,财政官网查看结果。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在渝单位,其他金融单位: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会...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全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即日起至12月31日,须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对未按本办法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因故未能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完成学习后方能参加会计...
重庆会计继续教育正在进行中,扫码即可购买,全程代办,财政官网查询结果,品质有保障。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中央在渝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
重庆会计继续教育,足不出户,全程办好,可开具发票,轻松报销,财政官网查询完成情况。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中央在渝单位: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19〕5号)的规定,现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网上继续教育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习对象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