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会计人员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具体说明针对北京市会计人员通过财政部统一规定的六种形式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具体说明如下:1.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包括会计职称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在通过考试的当年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会计人员可通过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个人申请提交当年通过考试的成绩单,由各区财政局审核。2.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是...
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足不出户全程办好,会计人员扫描二维码即可轻松购买,支持财政官网查询结果,品质保障。京财会〔2020〕490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区财政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